冷水江高级技校

鉴定所考评员工作守则

作者: 来源:原创发布时间:2013-06-13

1.  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刻苦钻研鉴定理论和考评技术,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考评业务水平。

2.  在经审核批准规定的职业、等级和类别范围内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和评审工作,不得超规定范围考评。

3.  独立完成考评任务,认真履行考评职责,严格执行鉴定规程和考场规则。

4.  在执行鉴定任务时应佩戴考评人员证卡、严肃工作作风。

5.  在评定成绩时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。

6.  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水平修养,忠于职守,公道正派,清正廉洁,坚决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影响或改变正常考评结果的要求,自觉执行对其亲属、朋友和师生、师徒的回避制度。

7.  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。

8.  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,接受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人员的技术指导和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