冷水江高级技校

短期培训实施管理办法

作者: 故事 来源:原创发布时间:2015-06-11

为切实规范各类职业培训,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加强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0〕36号)、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指导思想
以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,以培养劳动者职业能力为核心,坚持“城乡统筹、就业导向、技能为本、工学结合”的原则,围绕产业发展需要,适应城乡全体劳动者就业需要,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、协调性和实效性,建立覆盖对象广泛、培训形式多样、管理运作规范、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。
第二条 工作原则
1、提高职业技能,促进素质就业的原则。推行一体化教学改革,不断提高学员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。
2、严格程序标准,确保培训质量的原则。按照上级对培训工作的程序、要求和规范,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。
3、增强针对性,确保实效性原则。针对不同培训群体,量身定制培训方案,做到开班有计划、教师有资质、学员有教材、结业有鉴定、培训有证书、就业有去向,扎扎实实开展培训,确保培训产生实效。
第三条 管理机构
学校职业培训工作委员会负责职业培训工作的综合管理、统筹协调,培训与鉴定部负责职业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。
第四条 培训对象、范围及培训类别的确定
娄底地域内,在法定劳动年龄(16周岁至退休年龄)内,有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、毕业年度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(含省外籍)、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、高中毕业生(以下简称“四类人员”)。四类人员每人每年只能接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。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。根据参训人员身份,将培训类别相应归口于移民培训、阳光工程培训、退役士兵培训、失业人员培训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、企业岗前培训及在岗技能提升培训等。
第五条 培训的实施
1、移民培训与阳光工程培训按其对应工作流程实施培训
2、人社部门的培训按下列原则制订计划:
○1 针对需求制订培训方案,按每班不超过50人的标准对学员编班,每班安排班主任一名。
○2 按专业工种不同依照下列标准制定教学计划:A类工种300个课时,B类工种200个课时,C类工种100个课时,每天按7个课时计算,实操不低于60%。
○3 高技能人才培训课时标准为:高级工240个课时,技师280个课时,高级技师320个课时以上,每天按照7个课时计算,实操不低于50%。
○4 企业职工培训原则上按岗前培训实施。
3、培训班开班前须向人社部门申报,核准后方可开班。开班仪式及培训中途与结业三个环节须邀请人社部门参与检查。
4、培训结业需安排技能等级鉴定,核发技能等级证书,保存鉴定中心盖章核准的花名册(含工种名称、技能等级、证书编号)。
5、培训班必须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和教学档案,档案保存期限三年。培训档案按《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》规定的材料收集;教学档案应包括教学计划、课程安排表、办班审批表、考试成绩及试卷等。
6、培训结束,将培训人员花名册电子档送人社局公示。
第六条 培训教学管理 
    培训教学计划管理。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教学计划要适应当地产业发展情况,要明确教学内容、培训方式和时间安排等;就业技能培训教学计划要面向就业市场需求,明确教学目的、教学要求、理论及实操课的具体内容等。可适当安排有关劳动就业、消防、安全生产、城市生活常识等培训内容;教学计划制定完成后,由主管校长审批。
第七条 培训师资管理
1、学校建立培训教师、专家信息库;
2、培训教师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,其中就业技能培训实操教师应具有高级工以上资质,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教师应从当地农科院校、农业科研部门或产业龙头企业中聘请。
第八条 培训教材管理
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应选用适合当地经济发展的教材;就业技能培训应选用经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定的教材。
第九条 培训后期服务管理
1、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要加强跟踪服务,帮助学员与培训教师、专家建立沟通渠道,解决学员在生产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;          
2、就业技能培训要建立健全培训就业台帐,开展就业跟踪服务。
第十条 培训资金的使用与管理
1、学校财务科负责职业培训的日常账务管理; 
2、合理安排、使用培训经费,严格执行事前申请、事后报销制度;
3、 财务科对专项资金建立专帐,主动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及主管部门的监督与审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