冷水江高级技校

宿舍站工作章程

作者: 来源:原创发布时间:2013-06-29

 

    宿管站是我校宿舍管理的学生组织。在学生科的指导下开展工作,对全校同学负责。倡导和组织学生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,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宿舍民主管理的积极性,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,努力把学生宿舍建设成为文明、整洁、舒适、安全的学生之家。

第一章 总则

    1、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《技工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制定本章程。

    2、指导思想:坚持以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开拓创新,与时俱进。代表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,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,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沟通我校领导、各部门及学生会的联系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。

3、目的和作用:充分发挥学生的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作用,倡导“健康、积极、向上”的生活理念及高尚的道德情操,规范不良行为,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,切实提高广大同学的生活质量,营建良好的文化氛围,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学习、生活和休息环境。

第二章 组织机构

1、每栋楼设宿管站一个,设站长一名,主持各项工作,协调各方关系,对宿管站负责,受广大同学监督。每个宿管站设6-8人,管理学生的宿舍。

2、每栋楼设宿管组教师两到三人,分管负责的宿舍楼,协助学生科管理宿管站。第三章 工作职责

    (1)维护学生的各项权益,代表学生向有关宿舍管理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建议,发挥联系学校与学生的桥梁、纽带作用,达到自我服务的目的。

    (2)在学生科的指导下,配合学校,教育学生遵守《学校宿舍管理制度》和学校关于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,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。

    (3)每天抽查一次寝室卫生、纪律及安全工作,并如实记录检查结果,并将检查结果在公布栏中予以公布。

    (4)定期进行宿舍安全检查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等各项安全工作。

    (5)及时制止各种违纪事件的发生,对情节严重或态度恶劣者,有责任向学生科反映情况。    

第四章 成员条件和产生方式

    1、成员条件:

    (1)热爱宿管工作,严格遵守宿管会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    (2)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。

    (3)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。

    (4)学习成绩良好。

    (5)有较好的人际关系和一定的群众威信。

    2、宿管站干部产生办法

      各成员可由班主任推荐或自荐,经学生科考查后聘用。       

第五章 成员权利和义务:

    1、权利:

    (1)参与相关事宜的讨论并发表个人见解,在工作会议中可对其他成员的行为、看法、态度提出个人意见。

    (2)了解宿管站活动筹备情况和进展情况。

    (3)可以直接深入宿舍了解同学情况,必要时可请求寝室长配合。

    (4)制止各种违纪事件,帮助他们提高认识,改正错误,对性质严重的和屡教不改的同学及时向老师报告。 

    (5)在班级内的各项评比活动中,同等条件下享有与其他学生干部相同的优先条件。

    2、义务:

    (1)树立全局观念,时刻注意维护宿管站形象。

    (2)贯彻落实各自承担的相应职责,及时向学生科反映同学意见。接受任务后要及时主动向交代任务的人员反馈完成情况。

    (3)重大的事情大会讨论,在决定前,可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,但事情一经会议决定后任何成员要服从决定。

    (4)配合学生科做好职责内的工作和上级临时交派的任务。

    (5)立足本职,尽职尽责,努力提高为同学服务的本领,在同学中以身作则,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
    (6)按时参加会议,不得无故缺席,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,工作时须挂牌上岗。

    (7)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,发生突发事件时,自己能处理的要敢于处理,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老师和有关部门汇报,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。在工作过程中,保持端正的语态,讲文明、讲礼貌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 

第六章 奖惩制度 

    1、宿管站是校的一个自治组织。是学生素质拓展的有利平台。 所有成员的工作和成绩都将记录于档案。

    2、凡符合以下条件者,在学期结束后授予 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称号。

    (1)工作积极主动、踏实肯干、认真负责,会议和日常活动无迟到缺席情况。

    (2)勇于维护宿管站的声誉,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。

    (3)遵守校纪校规和宿舍管理规定,并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
    (4)工作上敢于开拓创新,成绩显著,根据各楼的工作情况排出前三名,每学期末除进行精神奖励外,还进行物质奖励。

    3、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责令其退出宿管会。

   (1)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。

   (2)工作马马虎虎,循私舞弊,造成不良影响。

   (3)三次无故缺席例会及其他工作会议。

   (4)三次无故不参加值班。

   (5)两次无故未完成宿管会布置的任务。

   (6)有两门及以上补考科目。

第七章 附则

    1、宿管站成员任期一年。

    2、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
    3、本章程学生科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