冷水江高级技校

校团委考核条例

作者: 故事 来源:原创发布时间:2015-06-09

1、组织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组织开展的活动及会议,示经许可迟到者,每人次扣5分,缺勤者每人次扣10分。
2、组织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工作,若因各人因素而导致工作失职者每人次扣10分,并写好检讨书。
3、组织人员必须权立好团的形象,比如:不说脏话,不打架斗殴等,若有有侮团的形象行为者每人次扣10分。
4、类正式会议期间,除正常发言外,不得讲小话、吵闹等扰乱会议秩序的行为,违者每人次扣5分。
5、分配下来的任务,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,违者每人次扣10分。
6、档案库除秘书长和副书记以外,其他内部成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翻动,违者每人次扣10分。
7、工作出色的人员由副书记口头表扬并予以加分,一次性加分范围为5—10分。
8、对组织或学校有重大贡献者加5—20分。
9、每次会议后必须尽快回到教室,不得在外停留。若经发现每人次扣10分。
10、内部成员未经副书记许可不得带陌生人及食品进入办公室,违者每人次扣5分。
11、在开会执勤期间未带袖章者每人次扣5分。
12、在工作时不得穿奇装异服以及其他的装饰品,做宣传时不得大吵大闹,违者每人次扣5分。
13、开会前值勤人必须先打扫好卫生,未打扫者每人次扣2分,未开会期间不得在办公室内吵闹,违者扣5分。